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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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車輛型移動式行李物品X光檢查儀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8594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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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訂購進口之車輛型移動式行李物品X光檢查儀一部,車上附有檢查行李物品用之特殊裝置,車身並漆有航空警察局名銜,專供機場出入境行李物品安全檢查維護公共安全使用者,可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規定免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