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車輛型移動式行李物品X光檢查儀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8594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訂購進口之車輛型移動式行李物品X光檢查儀一部,車上附有檢查行李物品用之特殊裝置,車身並漆有航空警察局名銜,專供機場出入境行李物品安全檢查維護公共安全使用者,可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規定免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