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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幼童專用車依強制規定改裝座椅免查驗其貨物稅補稅證明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9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509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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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部(編者註:交通部)來函關於使用中之幼童專用車應依規定改裝座椅並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座位數減少之變更登檢,基於該項座椅數變更係強制性規定,且非增加幼童專用車之價值,公路監理機關將不查驗其貨物稅補(免)稅證明乙案,鑒於該項改裝座椅,既係因交通法令之變更,屬強制性規定,本部敬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