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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福利委員會附設醫院使用之房屋如非供該委員會辦公使用不得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7793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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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福利委員會附設醫院係以不特定人為醫療對象,其使用之房屋,如經查明非供該福利委員會辦公使用,自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