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固裝於汽車底盤之冷凍貨櫃應一併按貨車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3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91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貨車所用之冷凍貨櫃,係屬冷凍設備,故非課徵貨物稅之貨物,毋需經濟部工業局之證明方能免稅;但冷凍貨櫃或保溫冷凍貨櫃固定裝於汽車底盤上,即屬廂式冷凍貨車,則應一併按貨車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