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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祭祀公業解散派下員拋棄派下權不課土地增值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063539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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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財團法人組織之祭祀公業解散,派下員將其派下權拋棄,非贈與行為,依法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