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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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祭祀公業解散派下員依各房均分取得土地分別共有者不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036428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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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同意按各人應繼分(按各房均分原則)辦理分別共有登記取得祀產土地,應否課徵土地增值稅一案,請依本部
台財稅第
820750683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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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