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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歐式三明治烤盤不具箱體構造非屬應稅電烤箱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14620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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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ÍÍ公司產製之歐式烤麵包機(三明治烤盤),核非屬應稅之電烤箱,應不課徵貨物稅。說明:二、查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應稅之電烤箱係指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而言。本案ÍÍ公司產製之歐式烤麵包機(三明治烤盤),依檢附之型錄、使用說明及經濟部工業局函釋,係二片式烤盤以壓烤方式作成各式之三明治,其功能與跳式烤麵包機相似,由於並未具箱體構造,與電烤箱自應有別,應非屬電烤箱類之產品,應依主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