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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電熱產生水蒸氣之食品保溫箱非屬應稅電烤箱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108525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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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ÍÍ公司進口之食品保溫箱,非屬貨物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應稅電烤箱之範圍,應不課徵貨物稅。說明:二、本案經函准經濟部工業局查復略以該食品保溫箱係利用電熱將箱內預存之水加熱,產生水蒸氣,以達到保溫效果,與直接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電烤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