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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工業區公有土地移轉得以公有土地提供開發清冊替代現值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044876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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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縮短公有土地提供開發作業流程,有關工業區範圍內提供開發之公有土地,於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准以「公有土地提供開發清冊」,替代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及免稅證明;至其相關申報作業程序,仍應比照本部77/12/06台財稅第770413583號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