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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電烤設備非屬應稅電烤箱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0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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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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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
公司進口兩邊開口並以輸送帶自動傳送待烤糕餅之
窰
式烤爐,經核該電烤爐係屬食品工廠所用之電烤設備,並非貨物稅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16
款第
10
目(編者註:現行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第
9
款)之電烤箱,應免予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