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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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寺廟供信徒住宿用房屋非以營利為目的者免徵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1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5800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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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寺廟供信徒住宿之房屋,如經查明係無償供香客住宿或由香客自由捐獻或僅收取管理費、清潔費等非以營利為目的者,准予比照本部
65
年
3
月
22
日台財稅第
31806
號函釋規定,依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