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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自裝音響組件之套件應於進口時課徵貨物稅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3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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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公司自ÍÍ進口自裝音響組件之套件(KIT),係將各種音響組件所需零配件(包括外殼)整套裝為1箱,並附裝配圖說1份,以供消費者購買後按圖說自行裝配為音響組件使用。為簡化稽徵,應於進口時課徵貨物稅,消費者裝配為音響組件不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