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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調諧器錄音座主機體等音響組件之半成品非應稅貨物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688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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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未裝箱加配控制旋鈕等配件之調諧器主機板、錄音座主機體,係音響組件之半成品,均非屬應稅貨品。又音響工廠產銷之單獨音響架,亦准免徵貨物稅。說明:調諧器主機板及錄音座主機體,因裝箱加配控制旋鈕等配件簡易,海關及稽徵機關應將該項機件進口或出廠銷售資料,通報進口人或購買人所在地稽徵機關追蹤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