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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7 03:2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部分自用部分為另幢房屋占用之土地出售可分別適用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59287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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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移轉土地部分屬自用,部分為另幢房屋占用,應准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