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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部分自用部分為另幢房屋占用之土地出售可分別適用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59287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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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
先生移轉土地部分屬自用,部分為另幢房屋占用,應准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