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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盲者於自用住宅從事按摩准按優惠稅率核課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5655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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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盲者)於自用住宅懸掛招牌從事按摩,既經查明未具備營利事業條件,該住宅建地如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規定者,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