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僑學校校舍依互惠原則徵免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6405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旨:日僑協會所屬○○市日僑學校之校舍,准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房屋稅。說明:二、本案日僑協會所屬○○日僑學校雖未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惟准教育部台73文第37814號函稱,依該部「外國僑民學校設置辦法」並無強制外國僑民學校必須成立財團法人之規定;復准外交部外73亞協秋字第25707號函稱,我國在日本所設立之中華學校,已獲免除或減免房屋稅之待遇。是○○日僑學校之校舍,准依上開條款規定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