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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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出售自宅用地其建物層數與權狀不符時課徵增值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6746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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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地上建物層數與所有權狀不符時,准按建物勘測成果表所載層數及其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分別適用優惠稅率及一般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109
年
5
月
8
日
台財稅字第
10800117831
號令廢止)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