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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出售自宅用地其建物層數與權狀不符時課徵增值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6746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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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地上建物層數與所有權狀不符時,准按建物勘測成果表所載層數及其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分別適用優惠稅率及一般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10958台財稅字第10800117831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