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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房屋無償供法人研發中心之研發及人員訓練使用如無收益者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0951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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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管有之國有房屋,無償供財團法人○○研究發展中心作為研究發展及訓練專門人員使用,係屬非事業用之公用財產,如無放租收益之情事,依國有財產法第8條規定,應可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