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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榮民服務處各手工藝加工站房屋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3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33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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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既係供軍榮眷作為加工之用,核屬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舉辦事業之使用範圍,依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0款規定,應予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