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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冷凍機作不同用途者應按使用量比例計算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223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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ÍÍ公司進口冷凍機,既經ÍÍ國稅局實地查核確係以間接膨脹法產製冷凍水,部分供生產線機器設備使用,部分供一般空調使用,該冷凍機貨物稅之徵免,應分別按冷凍水使用量所占比例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