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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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車輛所有人未稅行駛公路被查獲按查獲違規行為時未徵起之稅額計算罰鍰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5234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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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車輛所有人被查獲未稅行駛公共道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罰時,其罰鍰按查獲違規行為時未徵起之稅額計算。
(本部107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600115360號令廢止本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