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車輛所有人未稅行駛公路被查獲按查獲違規行為時未徵起之稅額計算罰鍰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5234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車輛所有人被查獲未稅行駛公共道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罰時,其罰鍰按查獲違規行為時未徵起之稅額計算。

(本部107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600115360號令廢止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