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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印花稅總繳已申報之欠稅案件可免催繳逕行辦理稅捐保全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88433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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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關於印花稅彙總繳納已申報而逾期未自動繳納印花稅之欠稅案件,可免經催繳取證,逕行依法辦理稅捐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