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憑證貼花請釋期間短貼花不予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43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70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公司對貼花疑義之請求解釋確係本年
3
月
25
日
,在請求解釋期間,○○縣稅捐處於
4
月
13
日
到廠檢查印花,其請求解釋在先,而檢查在後,所有查獲該公司短貼印花當非漏稅,自不應處罰。
(法規內容已依據財政部103年12月15日台財稅字第1304046280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