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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供冰櫃等使用之低溫專用壓縮機非屬應稅貨物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6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687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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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ÍÍ公司進口低溫專用壓縮機,應免課徵貨物稅。說明:二、低溫專用壓縮機主要用於電力冷凍之儲藏器具,如冰櫃、電凍箱及冰果櫥等,並不適用於冷暖氣機。三、進口資料請通報該公司所在地稽徵機關,查明該批進口貨物銷售對象及有無售供裝配應稅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