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得以徵購或市地重劃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63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楊林女士申報移轉公共設施保留地,於都市計畫書內載明係以徵購或市地重劃方式取得,可否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一案,參照本部88/02/11台財稅第880079263號函及89/02/24台財稅第0890451428號函規定,應有上開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