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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無償供駐華使領館使用之土地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302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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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臺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所有2筆土地,無償提供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使用,准予參照本部82年3月15日台財稅第820078829號函(編者註:參閱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規定,免徵地價稅。說明:二、外交部93年3月3日外北協行字第09358006390號函略以:「AIT/T享有駐華使領館之同等待遇,適用領事關係公約第32條之規定,而本案所涉土地亦屬館舍之一部分,應可辦理地價稅減免事宜。」本部同意上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