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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因公共工程興建受影響之土地可循調整地價之方式減輕稅負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三發第8214893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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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系統等公共工程興建期間,常造成附近居民交通、噪音、空氣污染等不便,稅捐稽徵機關可循左列方式減輕其地價稅負擔:地價稅之課徵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7條規定係按申報地價依法徵收之。關於公共工程興建期間受其影響之土地,因事涉公告地價,可將其情況送請地政機關作為下次重新規定地價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