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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移轉契約書不因土地無法移轉而可退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3973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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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轄納稅義務人○○君購買土地所書立之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因土地無法移轉,申請退還已納之印花稅款乙案;其已繳納之印花稅款,既非適用法令或計算錯誤,不得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