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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准總繳後仍得申請改以實貼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5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6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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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印花稅之憑證原經申請核准採用總繳方式後,如申請改以實貼印花稅票,應予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