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手提式冷熱保溫箱應課貨物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564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旨:ÍÍ公司產製之手提式冷熱兩用保溫箱,應課徵貨物稅。說明:二、經准經濟部工業局工75二字第023455號函復「本案貨品係用直流電經熱電冷卻器(Thermoelectric Cooler)產生冷熱效果,供食物冷藏或保溫之用。」又查ÍÍ公司產製之可提式冷熱保溫箱,曾准經濟部工業局函復略以係用直流電經熱電素子(Thermoelectric Module)產生冷熱效果,供冷藏或保溫之用,屬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6款第1目(編者註:現行條例第11條第1項第1款)電冰箱類貨品,業經本部74台財稅第27067號函核定應課徵貨物稅有案。(財政部台財稅第27067號函、75/07/14台財稅第7525649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