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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法院通知債權人行駛未完稅託管車輛至法院拍賣免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5095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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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欠稅車輛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既經查明非由原所有人行駛,而債權人係受法院委託保管車輛,且因法院通知債權人將該車駛至法院俾便實施公開拍賣,與一般未稅行駛公共道路之情形有別,准免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