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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專業代理人收取費用所立收據貼花計算核示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二發第75246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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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專業代理人收取代辦執行業務費用所開立之銀錢收據,依印花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每件應按金額4‰,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