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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之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5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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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0條有關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依下列原則處理:(一)平房屋宇前簷突出於騎樓走廊地者,仍依規定免徵地價稅。(二)在騎樓走廊上有1層建物者,其騎樓走廊地之地價稅減徵二分之一;有2層建物者,減徵三分之一;有3層建物者,減徵四分之一;有4層以上建物者,減徵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