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9 12:0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純度正丁烷經主管機關證明非供能源用途者可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039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廠商產製工業生產原料用之高純度正丁烷(純度96%以上),如經經濟部工業局證明非供能源用途,不適用石油管理法第2條第1項第4款之液化石油氣之規定範圍者,可免徵貨物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