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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油氣類貨物稅改按出廠課稅並准扣除運儲損耗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497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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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油氣類貨物稅自87年7月1日起改按出廠時課稅,出廠或進口之應稅油氣類,准按扣除運儲損耗後之數量課徵。說明:二、本案主旨所稱之運儲損耗分別訂為:液化天然氣0.27%;其他油氣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