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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混合型石油系溶劑屬應稅溶劑油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08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8067719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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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ÍÍ公司進口ISOPAR C應課徵貨物稅。說明:二、本案貨品經准經濟部工業局78三字第029030號函復略以:「石油系溶劑出自煉油產品,除苯、甲苯、二甲苯外,多屬數種成分混合型態,因此目前課徵貨物稅之溶劑油,以混合型之石油系溶劑為限,單一化學成分之貨品則不課稅。本案貨品主成分異幸烷75.93%,其化飽合烴合計24.07%,為混合型石油系溶劑,屬應課貨物稅之溶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