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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請領勞保給付所開立之收據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13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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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保險給付所開立之收據,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3
條規定,可免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