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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請領勞保給付所開立之收據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13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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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保險給付所開立之收據,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可免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