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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蔴紡油、潤滑油脂塗料及柏油非屬油氣類應稅貨物
公發布日: 民國 56 年 06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發第62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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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蔴紡油」、「潤滑油脂塗料」與「柏油」3種,既據ÍÍ關呈稱「蔴紡油係屬紡織用潤滑劑,係經乳化之礦物油及動植油之混合物,已成為紡織工業用之專用商品,似不應徵貨物稅。潤滑油脂塗料,縱有礦物油之成分,多供作稀釋劑用,在市面上有獨特之商品名稱及用途,且所用礦物油成分,亦不易核定比率,似不宜徵收貨物稅。柏油係煉製汽油之餘物,已非輕質之礦物油或汽油,似亦不宜徵收貨物稅。」應准如所擬,免予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