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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欠稅人死亡如無遺產應准結案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5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378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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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納稅義務人欠繳之使用牌照稅及罰鍰,既據函陳於法院(編者註:現為稽徵機關)裁定前納稅人已死亡,欠稅車輛亦已毀廢,如查無其他遺產可供執行,應准予註銷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