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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教住宅及軍眷住宅於受配戶辦竣登記前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2665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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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集中興建及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就地改建之住宅,以及中華民國國軍軍眷住宅公用合作社受國防部委託興建之軍眷住宅,在受配戶辦竣所有權登記前,准依房屋稅條例第
14
條第
1
款規定,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