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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企業員工福利社發給員工各項補助費之收據免貼花
公發布日: 民國 66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84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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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企業機構員工福利社對其員工發給各項補助費所具之收據,可比照薪給工資收據免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