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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進口汽車用安全玻璃屬平板玻璃應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8221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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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進口汽車用安全玻璃,仍屬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14款(編者註:現行條例第9條)所稱之平板玻璃,海關依同條例第12條(編者註:現行條例第18條)規定之完稅價格從價徵收貨物稅,應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