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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之友會供辦公室使用之土地不予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025616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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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團法人○○縣警察之友會所有供辦公室使用之土地,既經查明其主要受益對象僅限於該縣境內之警員及其會友等特定人,不宜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免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