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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車輛牌照遭法院查封交債權人保管其牌照扣押期間免徵牌照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57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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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有限公司因債權債務糾紛,其所有營業大貨曳引車,為臺灣○○地方法院查封扣押牌照2面,交由債權人保管,該車於扣押牌照期間,准予免徵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