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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9 09:3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食物供應中心不合免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76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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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出口區所屬食物供應中心,既經查明係經營日常用品、食物、理髮、餐廳等業務,並未限制交易對象,其房屋核與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款免徵房屋稅規定不合,准如所擬依法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