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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食物供應中心不合免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60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76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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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加工出口區所屬食物供應中心,既經查明係經營日常用品、食物、理髮、餐廳等業務,並未限制交易對象,其房屋核與房屋稅條例第
14
條第
1
款免徵房屋稅規定不合,准如所擬依法課徵房屋稅。